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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招标 工作失职 监管不力
高阳交警大队等单位被通报

    本报6月27日讯 (本报记者)今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保定市通报七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高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给予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孟令东行政警告处分。

    唐县川里镇党委原宣传委员何继喜、民政助理员张可臣工作失职问题。给予民政助理员张可臣和主管此项工作的镇党委原宣传委员何继喜行政警告处分。

    涞源县住建局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分别给予主任科员杨德春、公共事业股股长张腾远行政警告处分。

    雄县大营镇民政办主任刘明例工作失职问题。给予刘明例行政警告处分。

    容城县规划局监管不力问题。给予主管副局长肖锁友党内警告处分。

    高碑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管不力问题。对分管副局长荀贵臣通报批评,给予执法科副科长张广帅行政警告处分。

    涞水县涞水镇学区总校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给予县教育局基建办主任闫惠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涞水镇学区总校校长王大忠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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