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宋桂龙)平乡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过程中,认真遵循快、准、稳、妥四大原则,使民事纠纷化解实现最佳效果。
“快”字当头求效率。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符合立案条件的在半小时内办好立案手续;对立案后又突发的群体性事件,该院领导及相关庭室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稳定事态;对群体性案件中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建议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立足“准”字解心结。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实行“背靠背”、“面对面”以及求同存异等多种调解方式,准确把握当事人诉求,重视做好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释明答疑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把握“稳”字重分寸。对可能出现影响稳定的案件,及时制定庭审方案和预防措施,充分利用调解衔接机制,合力做好疏导和教育工作。
讲求“妥”字见成效。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的案件,让当事人先倾诉,待情绪稳定后再进行调解;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及时调解,优先处理;对调解不成需要判决的案件,积极开展回访,将稳定工作延续到结案后,促使矛盾纠纷渐渐化解。
今年1月到5月,平乡法院遵循四大原则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0多件,对社会的安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