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高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秀英和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家纺名都、卫星新城、生态高阳”建设,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延伸服务领域,务求工作实效,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检察保障。
加大打击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高阳县检察院以平安需求为导向,对危害县域经济发展的刑事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首先,该院协调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开辟“绿色通道”,对妨害县域经济发展的案件坚持快侦、快捕、快诉、快判,绝不在诉讼环节贻误战机。其次,该院坚持提前介入,仅用一天时间就对敲诈勒索外资企业主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依法作出批捕决定,利用两天时间分别将对焚烧“亚奥毛毯厂”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焚烧“王新成印花厂”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批捕。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妨害县域经济发展案件37件42人,移送起诉45件54人。
发挥侦查职能,努力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高阳县检察院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民生的腐败问题。反贪局根据保定市检察院的指令,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辗转涞水、满城、北京等地,依法对贪污征地补偿款的涞水县檀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贪污并挪用单位公款的涞水县农林局原局长李某立案侦查。反渎职侵权局全力以赴,对保定市检察院交办的安某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窝藏、受贿犯罪一案攻坚克难,致使犯罪嫌疑人在铁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通过充分发挥自侦职能,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助推政府公信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讲究办案方式方法,着力维护正常经济发展秩序。对于妨碍县域经济发展的案件,高阳县检察院坚持依法办案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避免减少办案工作对涉案单位的不良影响。对于涉及企业、项目、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初查、案件的侦查、调查取证等活动,严格限定在相关人员范围内,不对涉案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项目、工程进行“普遍化”排查、“拉网式”调查、“大呼隆”取证,到涉案单位取证,尽量不要开警车、鸣警笛、亮警灯,坚决做到举止文明规范,努力维护涉案单位形象和工作秩序。此外,还注重妥善把握办案力度与办案时机,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单位财产、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做到办案保障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
发挥预防职能,努力构建规范透明的发展环境。高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在构建规范透明发展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办案实际,采取预防检察建议、预防告诫、预警预测等措施,帮助有关企业、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比如针对保定冀中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邬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客户货款34809元后据为己有一案,高阳县检察院指派业务骨干,及时到案发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并提出了“业务员不得接收客户的货款,如果确有必要,必须经过董事长同意,并在24小时内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处;财务处与业务员同时掌握客户联系方”的检察建议,有效增强了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经营风险。与此同时,经过检调对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为企业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 齐映天 姚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