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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委原副书记 赵常福等官员被立案侦查

    本报6月21日讯 (本报记者)省检察院网站今天发布,日前,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邢台市委原副书记赵常福(副厅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山市民政局调研员李成(正处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省人民检察院、唐山市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管辖,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杏惠(副处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以上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省人民检察院、唐山市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管辖,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河北省钢铁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刘海涛(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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