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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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

    □ 本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陈晶

    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三大电子检务平台,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加强案件流程监管,以电子卷宗系统为平台构建新型案件评查模式,以检务公开系统为契机,加速案件办理规范化发展,以信息化促进公正化。通过对三大电子检务平台的充分利用与功能开发,加强对案件的流程管理,科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以公开透明的工作模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加强案件流程监管

    自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该院案管部门通过对应用软件的熟练使用,充分利用软件的相关功能,发挥软件优势,发挥案管部门“质量检验员”作用,开展案件监管工作。通过设立专门的流程监控员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加强“四个监控”,即加强“出入口监控”、加强“全程监控”、加强“重点个案监控”、加强“定期联合评查监控”,时刻监控超期办理情形,防止违法、违规办案行为,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督查办案过程中各个廉政节点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实现由“点”到“线”到“面”的全面监控,并通过日志管理功能实现对案件操作的节点流程监控,发挥好案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认真扮演好案件“监控管家”的角色,努力提升全院办案质量。系统上线以来,案管部门流程监管员已发出181份预警监控通知,回复率和整改率均为100%。

    以电子卷宗系统为平台,构建新型案件评查模式

    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通过对全部审查起诉案件和部分审查逮捕案件的电子卷宗,案管部门建立了依托电子卷宗系统的新型案件评查方式,综合程序评查和实体评查,全面评查案件办理质量。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后,案管部门评查案件90余件,卷宗100余册,纠正了全院不规范法律文书30余次,向办案部门提出法律监督意见3次,纠正案卡填录问题50余次,并一一登记备案,将错误率高的共性问题进行统计,并告知各部门负责人,要求负责人给本部门予以警示,防止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切实达到监督效果,提升案件质量。通过这种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评查方式,有效实现了利用软件功能监督评查案件的作用。

    以检务公开系统为契机,加速案件办理规范化发展

    根据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院积极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积极探索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和岗位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持续加大法律文书公开的督促工作,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探索对相关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信息主动推送服务,来院提交案件代理手续的全部律师都提供案件绑定业务,为律师进行网上查询提供条件。通过两微一端检务公开平台,加强对重要案件信息、院重要决策部署的公开与发布,使群众更加全面立体地了解检察院业务,加大检务公开深度,以公开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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