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海林
本报记者 陈兆扬
6月2日,海兴县高湾镇政府40余名工作人员来到该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面对一起起触目惊心的案例,每一个参观者的心灵都受到了强大的震撼。
“丹顶宜承日,霜翎不染泥。”正如鹤的如霜般雪白的翎羽出淤泥而不染一样,惩治犯罪也应如此。反腐倡廉,重在预防。近年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开辟预防职务犯罪的渠道,拓展预防空间,不断探索预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把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层面和每一环节。
坐落在海兴县境内的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海兴核电项目,是一个投资1200亿元,利税50亿元的核电项目。还在项目筹备阶段,海兴县检察院就提前介入,开展专项预防。今年1月,该院联合沧州市检察院一起对项目开展了预防调查,并写出一份具有可行性、建设性的《海兴核电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
同时,该院对投资超亿元的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绿化工程、老城区改造、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农田改造及人民公园等涉及民生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并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多次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在位情况、监理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对发现的挂靠、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纠正。
去年10月,海兴县水利压采项目工程在招标期间,有四家企业在开标前共同在一个打字社修改标书报价,对此,检察院立即取消了其投标资格;某花园住宅楼在建设项目招标中,有四家企业共同由一人接待,安排交通、食宿、报名等事宜,检察院当即责成招标主管部门予以废标。
根据职务犯罪案件的行业特点,海兴县检察院重点选择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尤其是涉及民生民利的行业和部门,找准发案的具体部位、环节,把握发案的特点、规律,主动加强沟通联系。他们先后给电力、城建、国土、国地税、网通等14个单位,以案释法、宣讲法律,受教育人数达1730余人。同时,该院对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开展每半年一次的敲警钟活动。他们还充分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预防。
针对近年来涉农惠民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多发、频发的现状,海兴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涉农等职务犯罪案件,从作案手段、案发环节、发案原因等方面,开展类案分析研究,重点分析工作机制、制度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他们先后到水务局、国土局、交通局等进行预防调研,撰写了三篇预防调查报告。他们还对城建、交通、国土资源局等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及时予以整改。
在对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中,主管领导、预防局人员深入到有关村庄,对重点工程进行跟踪监督预防。特别是对农村街道建设工程、农电改造工程、村水库建设等工程进行全面、认真预防。对负责道路硬化和水利建设不具备资质的两个工程队,该院建议停工整顿,均已被采纳。他们还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极易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的案件,进行了专项预防。
智者当颂,耕者当歌。海兴县检察院凭借多年不懈的努力,在预防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近三年来,全县260余项重大招标工程,无一发生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