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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运福:您应该也听过,在谈到某个案子时,老百姓经常会说,这个案子请的是北京的律师,那起案子是天津律师代理的。这些说法反映出京津的法律服务水平较高,人民群众对京津法律服务的信任度也高。党中央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这势必对我们司法机关的法律服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廊坊毗邻京津,如果漠视法律服务“洼地”的存在,必将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没有边界的,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资源靠市场配置,发生纠纷就得靠法律解决。如果廊坊,乃至河北司法机关的法律服务水平不高,老百姓不够信任,如何承接溢出的非首都功能?企业来了也不会在此实打实落地生根。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我们的司法水平较京津还有差距。我认为我们河北省检察院党组部署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恰逢其时,对全面提高我省检察机关法律服务水平大有裨益。为了尽快缩小与京津两地的落差,今年以来,我们廊坊市检察院在落实省检察院总体部署的过程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这还得益于一个契机,就是首都新机场建设。首都新机场地跨京冀两地,在征地、建设过程中就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后管辖权的问题,我们与毗邻的北京大兴检察机关进行了一次会商。通过这次交流,发现两地检察机关加强全面合作的愿望都非常强烈。接下来,我们又联合了毗邻的天津武清检察机关进行了三地检察机关的磋商。三方在服务和保障协同发展以及检察业务、队伍、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协作达成共识,将在互通办案信息、人员学习交流和案件协查通报等方面深入合作。我想通过这些合作机制的落实,对廊坊检察机关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实现与京津的无缝对接,提高人民群众的对检察工作、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必将起到促进作用。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感觉挺振奋。看来,廊坊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建设起步是比较早的,与上级检察院党组的部署一直是同频共振的。那么,在这次省检察院部署的“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中,廊坊检察机关的亮点工作已有哪些呢?
冀运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重点部署了“六大工程”。廊坊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正在全面推进落实。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也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突出廊坊特色,着眼司法公信建设的“五大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具体讲就是——
突出毗邻京津优势。前面说过了,我们已经和北京大兴、天津武清两地检察机关建立起合作机制。另外,我们在推进检察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中,也要充分利用北京的优质法律教学资源。今年3月,我们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在检察官培训、高学历学位教育、法律人才培养、信息共享、平台共建等方面进行合作。4月26日,霸州市检察院就通过这一平台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于冲博士为该院干警讲授刑法修正案(九)和《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收到良好效果。大厂回族自治县检察院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合作,探索定制式培训模式,即:检察机关根据需要选定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组织师资和安排课程,每周五检察官学院老师到县院授课。去年该院组织的“提高自侦办案能力”为主题的系列培训,受到干警好评。今年我们确定了“刑事检察业务技能”的培训主题,国家检察官学院正积极筹备系列培训课程。
狠抓案件办理质量。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中心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向社会提供的司法产品。司法产品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如果我们办理的案件经常出现瑕疵、纰漏,甚至错案,在公众中就会逐渐丧失公信力。一旦失去公信力,无论案件是否有问题,都会被民众质疑,就会失去司法权威。这就是著名的“塔西佗陷阱”。为提高检察司法工作质量,一方面,我们积极摸索实施新的工作考核方式。年初,我提出要采用“双向控制、动态考核”的考核模式,在考核工作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工作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市检察院考核办按照“双向控制、动态考核”的思路修订了考核办法,现已下发施行。另一方面,我们结合上级检察院抽样评估通报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察办案不规范集中自查整改”活动,全面查找和整改检察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市院还严明要求全市各基层院逐一对照,举一反三,找出本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司法办案过程控制和队伍建设的科学管理,增强干警司法办案程序意识、规则意识、标准意识、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公信。
擦亮窗口服务品牌。前面我介绍了,通过推进办公办案环境建设,我们改善了市检察院窗口服务部门的硬件环境,并将其临街设置,更加方便了群众。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擦亮窗口服务品牌。一方面,要继续保持控申接待“老先进”品牌。要以“深化优先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完善涉检信访案件受理导入、瑕疵补正、终结推出机制”改革为契机,依法规范涉检信访,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实行接受法律咨询、办理检察业务、受理维权投诉、提供便民服务“四位一体”一站式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口受理、归口办理”原则,探索建立“受理分流、分级调处、转办督办、衔接配合”的处访工作模式。另一方面,要逐步培养和打造检务公开、案件管理和职务犯罪预防等窗口服务品牌。此外,还将进一步推进检察服务的网络化延伸,通过“互联网+”工程,将检察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以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亲和力。
专访结束时,冀运福再度郑重表示,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人民群众永远是检察公信力的基础和源泉。我们将通过不断贴近和服务人民群众,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保持检察工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