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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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人民检察院
应用电子卷宗提升案件管理质量

    本报讯 (张伟)今年以来,邢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方式,丰富应用途径“四措”扎实推进了电子卷宗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该院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电子卷宗工作根基。该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对电子卷宗系统应用进行了研究部署,积极筹措资金,设立专门电子卷宗制作室,并对制卷场所进行封闭化管理。挑选了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电子卷宗制作,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了安全保密协议书;强化制度建设,为促使电子卷宗工作规范运行。建立了电子卷宗制作与应用制度,严格了电子卷宗制作时间和应用范围。建立案管部门与办案部门卷宗移转工作制度,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电子卷宗延伸使用制度,电子卷宗系统为司法协同平台建设预留了接口,待条件成熟时,可支持与当地公安机关、法院进行网上协同办案时移送案件材料;创新监督方式,确保电子卷宗质量效果。加强卷宗制作监管,严把案件入口关,在完成制卷后,制卷人员对电子卷子进行复查,杜绝错、漏、缺情况的发生。强化办案流程监管,制卷人员领取卷宗后,必须进入制卷室的监控范围对卷宗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要做好电子卷宗留底保存,丰富应用途径,通过电子卷宗服务律师阅卷、服务公诉部门办案、服务检委会讨论案件提高电子卷宗的使用效率。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8件,提请上级院批延案件2件,做成127册电子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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