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凡
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共产党员不能信仰邪教,能否信仰宗教?
前不久,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署名桑林峰的文章《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给出了明确答案。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诚然,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记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共产党员决不能信仰宗教》一文指出,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党员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从事邪教活动,按照党纪要求理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而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同样不应该再留在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