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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5月20日,网友爆料称,海南三亚一车主把车停在三亚市交警支队院内一“领导”的停车位上,却被锁车、开具违停罚单。网友质疑将车停在停车位上是否属于违停,交警贴罚单是否存在滥用公权力现象。
(5月21日新华网)
A “停领导车位罚款” 被吐槽并不冤
叶祝颐
只因车主将车停到“领导”的停车位上,就被锁车、开具违停罚单,简直令人匪夷所思。需要说明的是,车主将车辆停在交警支队院内空闲停车位上,不是停于公共道路,并未影响公共通行;即便该车位被标记为交警内部车位,前来办事的群众临时停靠车辆,也罪不至罚。更值得追问的是,公共车位,领导可以停车,群众为何不能停车?交警也好,交警支队外聘保安也好,又有什么权力开具违停罚单?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创建服务型政府,提倡以民为本。中央还出台了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而某些职能部门某些人依然“重官轻民”,唯权力马首是瞻,怎能不叫人心寒?怎能让民众树立对政府的信仰?正像"为领导服务"的纸杯在那家街道办事处使用将近一年,没有一位领导提出异议一样。三亚交警支队“领导”车位不允许外来车辆停放,实质上是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在某些人的思维习惯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早已不复存在。“为领导服务”成了官场潜规则。不少人的工作重心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领导服务,一切工作围绕领导想法与政绩需要转,根本不考虑民众的感受与评价。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除了停留在报告上、口头以外,在某些人心中根本没有生根发芽。
行政管理理论认为,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是政府的根本属性。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知易行难。印有“为领导服务”的纸杯,喝完水后进了垃圾桶;“停领导车位罚款”的小插曲,网友围观一阵以后,也会逐渐淡出。“为领导服务”之类的事情还会继续发生。交警支队某些人对外来车主锁车,开罚单,或许只是权力的“本能反应”。但是这已经在民众心里划下了一道鸿沟。如何填平官民之间的这道鸿沟,除了看官样文章、听官员辩解以外,关键要靠公仆们用行动证明,改变“重官轻民”的权力伦理。
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民众对政府会产生更多的权利期待。他们期待政府尊重民众权利与感受。但是期待归期待,现实归现实,如果某些人坚持“权为领导所赐”、“为领导服务”的权力伦理,罔顾百姓感受,怎么办?
B “停领导车位罚款” 权力为何如此任性?
孙丽娜
从法律角度来看,停车当事人既没影响到公共通行,且只作短暂停留,所停之地也非私人场所,被占用的车位也仅是私权力的范畴,用公权力来为私权力埋单,确实存在不合理成分。然而,行政处罚为何如此任性?追根溯源,还要从权力“任性”说起。
权力一“任性”,政策制度就失语。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权力特指公权力,它的行使者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有者却是全体劳动人民。尽管当下党中央屡次三番对权力的“公”性属性进行了反复“认证”,但权为己所用、以权谋私的现象依然存在,成为政策有令不行、有禁难止的又一大障碍。
权力一“任性”,干部作风就难改。一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道出了权力“经济学”的暗门所在。长期以来,由于受监管缺位、权大过法惯性思维的影响,权力在执法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在这一过程中,由权力的行使而产生的利益,又成为权力攫取“主导”地位的催化剂。所以,在权力与利益的名利场上,唤醒干部坚持权为民所用、两袖清风的从政意识,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通过严丝合缝的制度设计来督促干部作风的转变,才是治本之策。
权力一“任性”,机关形象就难转。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是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物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虽然个人行为并不能被以偏概全的认定为政府行为,但在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大环境下,个人行为的优劣的确能反映出政府的执政水平的高低,加之受舆论环境的影响,政府的失职行为被无限制的放大,很容易给受众产生一定的负面引导效应,因此,从这一程度来讲,个人形象代表的是被缩小了的政府形象,若其世界观、人生观不正,权力观缺位,政府形象定然受损。
事件中,私家车停在了领导的特供车位上,充其量只能算作管理不严,并不能上升为违规的“规格”,而权力的罚单一出,不仅让罚单因“师出无名”而感到尴尬,也让权力的过分膨胀而感到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