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黎英
威县是2014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首个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在推进综合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职权法定”为根本原则,以“审批集中、服务下移、健全体制、破除障碍”为主要手段,以“激发活力、推动发展、惠及民众”为工作目标,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解放思想、大胆尝试,打造了一批能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样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释放了充足的动力和活力。
始终坚持尊法守法底线,把法治思维贯穿于改革全过程
用法治理念谋划改革,谋划的56个小项综合改革、13项专项改革,都严格遵循“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基本原则;制定每项政策、出台每份文件,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改革方向和政策,做到每一步、每一环,都符合上级政策和法律规定。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特别是在体制改革方面,通过明确行政主体的管理权限,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基本准则,把权力关进了法治的“笼子”,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用法治原则检验改革,在综合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事前、事后监督,以监督促改革。实行“三清单”制度,并在全省率先完成“晒清单”,通过网络平台公布“三清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打造法治政府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威县坚持把行政体制改革作为综合改革的“当头炮”,大刀阔斧地探索创新,提高了行政效能,激发了市场活力。一是集中政务服务。将县管26个部门的116项行政许可职权、人员、编制从原单位剥离,整合成立了全省首家行政审批局,变42枚印章为一枚“行政审批专用章”,方便了市场主体。二是集中综合执法。积极探索大市场、大城管、大农业、大环保、大文化、大交通等六大领域综合执法。实现了内设机构精简、执法力量集中、监管体制理顺、行政效率提高、群众办事便捷。三是集中联合办税。搭建“同屏显示、一厅受理、一窗统办”联合办税平台,构建了“资源共享、征管互助、执法协同、服务联合”运行机制,解决了资源共享难、办事程序繁的问题,成为全国第一个县级联合办税模式,办税提交材料由17项减少为4项,税收业务平均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四是审批服务下移。按照“下放是正常、不下放是例外”原则,对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向乡镇下放事项184项(其中审批事项120项,服务事项64项),向村下放前置审核及代办事项85项,特别是把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权下放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始终坚持法治保障惠民生,着力建设法治社会
依法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既是法律赋予政府的神圣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是大力实施医疗体制改革。按照“大目录、低收费、高待遇”的改革思路,在全省率先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起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同保同待遇”。二是深入开展教育事业改革。坚持开放办学理念,引进先进教育理念和资源,建设全省一流的幼儿园、中小学。三是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机制。探索推行了“五位一体(警务室、治保会、民调会、红袖章巡逻队、法治宣传队)”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成49个示范村。发挥威县公益志愿者协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多形式的济贫救助活动,营造崇德尚善的浓厚社会氛围。
(作者系威县人民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