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4日讯 (记者 段美)今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报告显示,今年1至4月,全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785件,较去年增加905件,增长102%。其中,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为64件,较去年增长42.2%。
据各级政府法治机构统计,2015年全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677件,较上年度增加了3969件,增长146.5%。其中,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为143件,较上年增长186%。据省高院统计,全年各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判决3337件(2014年1949件,增长71.2%),其中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540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160件,实体败诉率为20.9%,比2014年下降12.5个百分点。省政府作为被告的143件案件败诉1件,败诉率不足1%。
另据统计,2015年,承德、廊坊、沧州、衡水、邢台、唐山等6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都达到50%以上,最高的沧州市达到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