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3日讯 (记者 段美)今天,记者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自5月中旬到10月底,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将集中开展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行动。
攻坚行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开展攻坚行动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在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和保障措施上应付的,对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项工作推动不力的,出现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省安委办将区别不同情况,约谈设区市分管领导、有关县(市、区)长、相应一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和具体问题单位负责人,并视问题严重程度对有关约谈情况在媒体公布。通过向各市党政“一把手”寄发书面督导函、警示函等进行提示和警示。
此外,将倒查各级政府及部门攻坚行动落实情况,采取措施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突出矛盾、普遍性问题及疑难问题情况,对重大风险及隐患挂牌督办及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情况等,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未按照进度和要求完成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严格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