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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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贼”瞄准独行女性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飞车抢夺案件。两被告人经济拮据,又想不劳而获,便萌生歹意,瞄准独行女性进行抢夺,在短短一小时内作案四起。

    2015年12月16日晚上,张女士独自走到翟营大街与槐安路交口附近,正当她等红绿灯时,一辆电动摩托车从她身旁急速驶过,手提包瞬间被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夺走。

    在随后短短一小时内,两名“飞车贼”用同样的方式又连续作案,对三名独行女性进行抢夺并迅速逃离现场。警方接到受害女性的报案后立即进行布控,次日,两被告人姬某、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

    法院查明,2015年12月16日18时40分许至19时30分许,被告人姬某、辛某共同骑乘一辆踏板摩托车,在裕华区、长安区实施四起抢夺,共抢得现金700余元、女士挎包4个、苹果手机2部、银行卡等物品。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

    裕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某、辛某驾驶机动车多次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判定被告人姬某、辛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摩托车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夜间外出的单身女子尽量避开僻静或地形复杂的路段,随身携带的背包不要随意挂在肩上、拎在手上或搁在车筐里,最好斜挎在肩上,包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若遭遇抢劫、抢夺时,尽量避免与歹徒正面冲突,应尽可能记住歹徒的体貌特征和逃跑方向,并迅速报警。   

    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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