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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衡水市检察院公诉处近三年的时间里,焦国宏办理一审公诉及抗诉案件上百件,其中10余人已被处以极刑。这些案件,都被他办成了响当当的铁案。
2008年底,焦国宏通过遴选考试到省检察院工作。由于他在公诉岗位上的出色表现,不久即受省院指派参加中央纪委的专案工作。
焦国宏参与的第一个案子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在调查陈绍基某情妇共同受贿的问题中,焦国宏与其他办案人员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扩大外围搜索,注重谈话攻心。在调查工作接近尾声时,通过一次聊天式的谈话,他敏锐地察觉到一条关键线索,顺着这条线索深挖,一举查实一起500万元的受贿事实。
在这些大要案中,焦国宏重点负责外查取证及与涉案人员谈话,当中既有政界高官也有商界大亨,有的顺利,有的困难。
“和这些人谈话,首先要克服自身年龄小、资历浅、身份卑微等心理障碍。”焦国宏说。
外查取证,看似简单,实则困难。
在查办中国核工业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康日新受贿案时,焦国宏和专案组另一名同事一起到浙江省某县取证。本以为可以顺利地拿到备案文件和财物账簿等,对方却谎称文件丢失拒不交出,甚至遭到围堵,下榻的招待所深夜有人敲门骚扰。面对恐吓、阻力,焦国宏等办案人员不为所动,带着行李直接住到了对方提供的会议室,态度鲜明,不达目的绝不离开,最终通过多方面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取证任务。
在专案工作中,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很多时候只能利用在车上和飞机上的时间来睡个觉、吃顿饭,一到下一目的地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近六年多的时间,焦国宏和家人聚少离多,最长时间近四个月没有回过家。母亲因眼疾两次住院手术,妻子患病在北京做手术,焦国宏都因参加专案,没有请过一天假。
自2009年以来,焦国宏先后参加了由中纪委、监察部和最高检察院立案查办的诸多大案要案,包括对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中国核工业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康日新,中国外文局原副局长齐平景,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长武长顺等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
在办案中,焦国宏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不辞辛苦,以强烈的责任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均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赞扬。2012年,焦国宏被正式列入中央纪委全国办案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