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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起案件留下遗憾
——记省“最美青年政法干警”、省检察院反贪局焦国宏
焦国宏在审查案卷材料。

    □ 本报记者 曹永学

    公诉、民行、反贪,从审查起诉到民事抗诉到反贪侦查,300余起类型各异的案件,让焦国宏十年的从检生活充满紧张而丰富的色彩。10多次被指派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最高检立案查办的大案要案,多次受到记功嘉奖,他以突出的工作成绩,被列入中纪委全国办案人才库。

    弹指之间,寒暑交替。十年来,焦国宏怀着一颗对检察职业的崇敬之心,像一架不停运转的机器,忙碌在办案第一线。劳累却感欣慰,收获不忘感恩。

    或许你想不到,这样一个办案高手,当年大学毕业后,从事的第一份工作竟然是送邮件、扛邮包。2005年底,焦国宏通过公开招录,迈进衡水市检察院的大门,成为一名国家公诉人。

    公诉是一项挑战性很强的工作,人们看到的公诉在法庭上,而对公诉人来说,功夫主要在庭下。

    由市级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都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至关重要,必须做到滴水不漏。每接手一起案件,焦国宏都要先从程序审查入手,看是否存在刑事强制措施不当、超期羁押以及非法取证等违法问题。在核实程序合法后,再进行实体审查,详细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每一份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重要证人等,务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007年,枣强县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21岁的冀某因常年遭受女友父母的阻挠和歧视,怀恨杀人。冀某归案后对社会极度仇视,拒不认罪。尽管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该案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如果零口供起诉,案件的社会效果会大打折扣。作为案件主办人,焦国宏一趟一趟地去看守所,尽最大努力对冀某进行说服、感化。在冀某遭到家人抛弃时,给他送去了御寒的棉衣、棉鞋;在冀某思念女儿的时候,给他送去孩子的照片;在冀某最绝望无助的时候,满足了他人生最后一个愿望——给他送去他最爱吃的干脆面、榨菜和火腿。冀某最终被真情打动,全面供述其犯罪事实,彻底认罪悔罪。该案当年被评为典型案例。

    焦国宏感慨地说:“每一个人,即使是罪大恶极之徒,也应当得到法律上和道义上的公正。”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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