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拥有一辆爱车,本没有错,理应通过自己辛勤劳动努力争取。可如果为了开车铤而走险去偷车,实在不该。5月10日,张某盗窃案经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抚宁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今年50多岁的张某是天津人,几年前随朋友来到秦皇岛,一直无所事事,在社会上混日子。后来,看到别人跑出租挣钱,也想开出租车,于是就想方设法给自己“弄”辆车。
2015年12月18日15时许,张某来到秦皇岛市卢龙县伺机作案,见一个村村头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他便匆匆上前查看,见车钥匙还插在车上,周围又没有人,他赶紧打开车门,一脚油门就将车顺利地开走了。谁料,还没开多远,欣喜若狂的张某由于车速过快,驾驶技术差,一不留神撞到了路边大树上,车滑进了路边的水沟,将车撞得几乎散了架。身体尚无大碍的张某从车里爬出来,逃之夭夭。
当晚,心有不甘的张某又沿着公路走到了毗邻的抚宁区某乡镇,在一家商店买了一瓶白酒。走到大街上,张某惊喜地发现在药店门口停着一辆汽车,这辆车的车主也没有拔钥匙。于是张某麻利地打开车门,拧动钥匙,就这样又被他开走了。天黑加上对路况不熟,开出几公里后,张某开着车又一次撞到了大树上,侧翻在路边。
被害人李某买药出来后,见停在药店门口的汽车不见了,心急如焚,在街上四处打听车的下落,其朋友骑摩托车发现了撞在大树上的汽车,赶紧通知了李某。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的民警将醉醺醺的张某在车上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的两辆汽车价值合计两万余元。
郭海燕 王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