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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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出台措施
最大程度打通市场准入“绿色通道”

    本报讯 (张楠)保定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八条措施》,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政策限制,如工商注册名称核准难、新型经营范围核定难、住所经营场所提供证明手续复杂等实际难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个放宽”,

    打破市场主体准入的政策壁垒

    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将企业名称数据库向社会开放,将冠“保定”名称由市级登记机关核准改由市级登记机关委托县(市、区)、开发区登记机关直接核准。从事众创空间的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可以使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字样作为企业名称。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住所登记“申报制”,由申请人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表,登记机关仅进行形式审查,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手续。

    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市场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内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前置审批前,可根据企业申请先核发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核定为“XX项目的筹建”或“XX项目的投资管理”。待其取得前置审批后,再予以变更经营范围。

    放宽京津企业迁入登记。对京津迁入的企业,依企业申请可保留原企业名称、原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

    放宽新型产业登记。支持以众创、众包、众扶等新型产业开办企业,推动“互联网+”融合创业、创新。

    放宽初次创业人员登记。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归国人员初次在保定主城区内创业的,可自主选择市、区两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应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初次创业群体快速准入。

    “六项制度”,

    大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这六项制度分别是:京津迁入企业全程领办帮办制、注册登记“独任核准”制、“审核合一”制、“容缺受理”制、电子营业执照和简易注销登记制。这些制度措施,目的是为了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形势,最大程度的打通市场准入的“绿色通道”,真正做到“来到保定、一切搞定”。

    “宽进严管”,

    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登记、审批、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交换。二是加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建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异常经营名录,推行“双随机”抽查,落实企业信用预警和黑名单制度。

    通过推进失信联合惩戒,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因地制宜,

    创新特定区域营业执照办理措施

    对于入驻“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可按照“先照后证”的原则,先核发有效期限6个月的营业执照。待其取得前置审批手续后,再依申请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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