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国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保定市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文件清理范围及时限、要求,并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政府部门开展此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这次清理工作除重点清理以国务院宣布失效文件为依据制定的文件和以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以国务院宣布失效文件为依据制定的文件外,同时兼顾清理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的文件,清理市政府和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内容涉及的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或有效期已过的文件。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找准找全以国务院宣布失效文件为依据制定的文件,由业务处室提出清理意见。经部门法治机构初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法治办联合审核,审核清理后将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废止的文件目录。凡是公布废止的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各级执法的依据。通知明确,此次清理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彻底、完整、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