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县公安局食药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两起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贺某某、贺某被抓获。
近日,食药大队经工作发现榛子镇某药店法定代表人贺某及另一药店法定代表人贺某某自2014年8月以来,在无购进票据、厂家资质、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的情况下,销售一种名为“春宫丸”的保健食品。后经省级部门检测,该产品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地那非成分,应按有毒有害食品论处。经询问,该两名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王璐 唐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