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树奇 古孟冬)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后,省检察院和省扶贫办、省民政厅于日前就贯彻全国专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做出专项工作部署,这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民政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为确保专项工作平稳开局、稳步推进,按照省检察院、省扶贫办、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商定的意见,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史建明就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悉,在日前召开的全省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所作的讲话,站在服务和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工作任务和重点举措,对加强专项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督促考核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魏存计和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赵风楼从扶贫和民政工作角度出发,结合我省省情、民情和部门职能,分别介绍了有关政策情况,就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史建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国、全省专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自觉增强做好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要按照全省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各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实化工作措施。要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注重把专项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兼顾阶段性与长期性,推动专项工作健康开展。
“要加强协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史建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形成专项工作“一盘棋”。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基层、用在一线,定期调研,联合督导,提高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监察、发改、工信、财政、人社、水利、农业、林业、卫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力度。各地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民政部门要明确专项工作责任分工,严把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专项工作一年更比一年深入,为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