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马洪艳
2013年以来,卢龙县司法局先后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县、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县重大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被评为省级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多项工作获得市级表彰30多次;连续三年被县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他们工作中智慧与汗水的付出。
普法宣传教育成果显著。法治文化公园、普法长廊、户外LED显示屏、手机普法短信等成为该县普法工作的亮点,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法治专刊成为孤竹(卢龙县古称孤竹国)法治文化建设特色。该局打造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汽车站法治广场和全省首个村民自建普法平台工程等精品项目。他们还利用官方微博、网站、微信、卢龙在线的“以案释法”专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矛盾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性建设,成立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处中心。截至目前,调处中心共化解各类重大纠纷139件,涉及标的400余万元,其中典型的“触电死亡案”、“幼儿失聪案”、“23年上访案”等纠纷的成功调处,受到省市县领导和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认可。2015年全县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案件4589件,调解成功4449件,调解成功率97%。防止民转刑27件5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8件593人。2015年,该县共有8个调委会和15名调解员被表彰为市模范调委会、调解员。
社区矫正实现八个率先。认真开展教育矫治活动,积极探索卢龙特色社区矫正模式,实现了审前调查、心理矫治等方面在全市乃至全省“八个率先”。该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45人,2015年开展审前调查评估125件,被采纳122件。进行心理辅导191人次,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02%。规范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平台中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反馈工作,使核查率、核实率和回执率均达到100%。
法律服务保障改善民生。该县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对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加大了涉农案件、非诉讼法律援助力度,2015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8件,办理各类公证案件571件,减免公证费8万元。目前已有15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了聘用合同,为30多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司法医学鉴定在去年办理的480件法医临床鉴定中,无一投诉现象发生。
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积极探索“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基础设施齐全”的管理模式。在理顺司法所垂直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配齐了12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并兼任乡镇班子成员。建立了司法所工作职责等27项制度。先后投入资金100多万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警车等自动化办公设施和设备。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有10个司法所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卢龙镇等9个司法所在全市拉练评比中荣获了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表彰奖励,2015年卢龙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能打硬仗的队伍。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2012年以来,认真开展了 “人人上讲堂”活动,全局干警轮流每周上台授课。2015年又在全系统开展 “三大能力”建设活动。领导班子坚持从优待警,并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引领系统行风建设化,以良好的行风促事业的发展,带动了局机关全体同志和基层单位班子成员把思想和精力都放在做好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