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5日讯 (记者 刘波 通讯员 孔大龙)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环境,维护市区正常的客运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沧州市将从4月21日起依法取缔市区范围内从事非法客运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据沧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取缔行动的范围包括市区部分主要道路、307国道复线等区域。在上述区域内从事非法客运的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改装、拼装后用于非法客运的此类车辆。
沧州市政府将从4月6日开始到4月20日在市区开展半个月的宣传告知活动。4月21日起,沧州市将全面采取严格取缔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