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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通报五起“一问责八清理”典型案件

    本报讯 (记者 牛鸿飞)日前,保定市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5起“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件。

    这5起典型案件分别是保定市人社局“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专业技术处原副处长朱海生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分别给予该局局长、党组书记杨小宁诫勉谈话,纪检组长耿国岚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党组成员付爱国党内警告处分,专业技术处处长赵元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海生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曲阳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王志学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顺平县河口乡中下邑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红士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唐县石门乡原武装部长张宏克乱收费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阜平县口子头村党支部书记刘生亮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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