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存耀)为把“利剑斩污”行动引向深入,进一步保护水资源,辛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延生日前在院党组会上提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打击职能,严惩污染水环境的各类犯罪;发挥自侦查办职能,严惩涉及水环境治理的职务犯罪;发挥职务犯罪预防职能,为重大治理工程保驾护航。
辛集市检察院要求,下一步要主动提前介入水污染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依法严查发生在环保监管领域的贪污贿赂及破坏生态资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加强“两法衔接”立案监督工作,深挖破坏、污染水资源犯罪案件线索,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
据悉,近年来,辛集市检察院针对当地制革污染存在的问题,在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时采取了“强制措施从严,量刑建议从快,办案程序从快”的“两严一快”的办案方式,2014年至今已公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28件59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有力震慑了环境污染犯罪,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治理环境污染,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