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古孟冬)近日,省检察院反贪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我省反贪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关于依法理性办案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贪职能,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省检察院反贪局制定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对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找准反贪工作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二是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三是依法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贪贿犯罪,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四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是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六是严格规范办案行为,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七是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八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保障和促进措施落到实处;九是加强工作指导和问题研究,提升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十是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形成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