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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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矿区司法局
微信平台 助力社区矫正工作

    本报讯 (赵亮)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邯郸市峰峰矿区司法局在坚持“月见其人、周闻其声”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利用网络新媒体高效、便捷的特点,根据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以所为单位,所长为群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多元化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水平。

    充分发挥信息交流平台作用。通过微信平台,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发布集中教育、签到点名、公益劳动等通知,将微信通知和其他传统通知方式相结合,拓宽了司法所信息发布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获取渠道。

    充分发挥学习互动平台作用。通过微信平台,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法治教育宣传的图片漫画、新闻报道等,搭建网上学习平台,方便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此平台学习法律,并提高自我改造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充分发挥心理沟通平台作用。通过微信平台,方便工作人员利用文字、图片、语音等形式在网上对部分不愿意直面工作人员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并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接地气、拉家常式的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

    进一步加强对社矫对象监管。社矫人员定期通过微信平台向司法所报告位置和视频图像,掌握其生活、工作动态,极大提高了司法所工作效率。

    强化微信平台管理。严禁在微信平台发布虚假及带有煽动性的信息、图片,并制定严格的群规,对违反者给予训诫、警告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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