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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食品监管 由“两小”调整为“三小”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将被拉黑

    本报3月27日讯 (记者 段美)频频爆出的食品安全丑闻,让百姓触目惊心。然而对于那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他们应该怎样生存、相关部门应该怎么监管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今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条例(草案)》将一审稿中对“两小”的监管调整为“三小”,并提出实施黑名单制度。

    在一审稿中,只涉及对小作坊和小摊贩“两小”的规定。然而在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中,已调整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三小”。并且明确规定小餐饮是指有五十平方米以下面积的固定门店,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据此,《条例(草案)》的题目或将修改为《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对于“三小”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条例(草案)》较一审稿增加了黑名单制度。《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拒不改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列入黑名单: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黑名单应当依法予以公布。列入黑名单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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