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老人本是天经地义,但行唐县的杨某不赡养父母,被父母诉至法院,仍旧我行我素,最终难逃法律严惩。
杨某兄弟二人,父亲身有疾病,行动不便。2014年3月31日,杨某的父母将其诉至法院,称其他子女都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只有杨某不出医药费,不耕种老人的土地,还打骂老人,请求法院判令杨某给付赡养费、食用油等。行唐县法院在杨某居住地公开开庭审理杨某不赡养父母案,经审理,二原告已丧失劳动能力,无基本生活来源,要求杨某履行赡养义务,依法有据;杨某以种种理由不尽赡养义务,情理法不通,法院不予支持。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杨某对法院的判决、敦促其尽赡养义务的拘留、教育置之不理,仍拒绝赡养老人。法院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杨某因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构成犯罪被转为刑事拘留,日前,行唐县检察院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胡芳彦 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