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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稿形成

    本报3月23日讯 (记者 郑伟)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陈凤珍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修订《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并由省人大法工委转给省消协办理。记者今天获悉,3月22日上午,省工商局和省消协有关负责同志专程赶到邢台,向省人大代表陈凤珍详细介绍了省工商局、省消协修订《条例》所做工作的进展情况。

    据了解,为做好《条例》修订起草工作,省消协按照省工商局党组要求,抽调专人负责,先后召开县级消协秘书长研讨班、市级消协秘书长研讨班,同时,广泛征求各地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及省直机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条例》修订草案稿已经形成,正在紧锣密鼓地按照规定程序推进修订工作。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省人大代表提出修订《条例》议案,体现了对新形势下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消协一定不辜负省人大代表的期望,不辜负全省消费者的期盼,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条例》修订质量,加快《条例》修订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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