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实
2015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年底前普遍建立健全政府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9月21日,在省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上,省长张庆伟向省政府21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并讲话指出,法律顾问要在改革发展、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学法用法等方面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智慧和力量。截至目前,全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普遍建立完善
法律顾问制度
截至去年11月底,我省11个设区市政府和60%以上的县(市、区)政府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其他县(市、区)也正在积极筹备之中。目前,全省政府系统聘请法律顾问达1136人:其中11个设区市政府和省直管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158人;各县(市、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597人;12个各类新区、开发区聘请法律顾问24人;31个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聘请法律顾问147人;乡镇聘请法律顾问210人。我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架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初步形成。各设区市和多数县(市、区)都相继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相关配套制度,对法律顾问职责、组成、任期、选聘解聘、工作程序和方式、经费保障、权利义务等内容作了规范。省法治办建立了由100名省内专家和律师组成的法治专家库,为省直部门和各地推荐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优势法律资源作用。
因地制宜开展
法律顾问工作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普遍与律师事务所或法学专家所在高校建立合作机制,让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并可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各地各部门由政府法治办和部门法治机构专门负责法律顾问工作,与聘用法律顾问进行联络协调,使法治机构人员和聘用专家学者优势互补,共同当好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其中,衡水市实行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共享机制,市县政府聘任的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同时为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唐山和秦皇岛市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选定相应的专家和律师担任市政府领导的“一对一”法律顾问。沧州市聘请了30名律师组成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团,积极推进规范化、网络化、便捷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省国税局和地税局积极发展公职律师,推行“一局一法律顾问”制度,收到良好效果。
法律顾问职能作
用得到有效发挥
去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参与政府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及纠纷化解活动,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解决矛盾问题等方面发挥了“智囊团”作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截至去年10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696份、提供法律建议1405条,办理涉诉法律事务3094件,审核文件4248件,审核协议、合同1428件,参与重大事故、信访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56起。各设区市的31名法律顾问为市本级政府领导专题授课,66名法律顾问为各市直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业务指导和培训辅导。
政府购买法律服
务机制基本建立
各地法律顾问制度都强调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实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从调研看,多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都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唐山市政府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共计安排50余万元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另外,绝大多数的地方和部门还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定期对聘用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以激励法律顾问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