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浣 张丽锋)两名未成年人因涉嫌抢劫,被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六个月考验期期满后,新华区检察院近日为这两名失足少年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
仪式上,首先由承办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全体人员肃立,让两名失足少年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认识到对法律当有敬畏之心。接着,办案人向他们及其法定代理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及检察官寄语。检察官对他们的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他们增强法律意识、慎重交友、树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