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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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局
帮扶刑释人员走好新生路

    □ 南善和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得不到社会的承认与接纳,他们中的一些人走上了重复犯罪的道路,给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为给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提供一份基本的生活保障,近年来,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局延伸服务触角,落实监管职能,加强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安置、管控、帮教一体化工程,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引导他们回归社会,帮助他们重树生活信心。

    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该局通过加强与辖区内的河北省未管所石家庄出监监狱、鹿泉监狱、河北省女子监狱、看守所、区老干部局关工委、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的联系协调,赴监所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政治、道德法治和劳动改造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矫治服刑人员心理。为家庭困难服刑人员子女协调帮助解决就业、入学、入托(到石家庄少保中心)、低保等问题。同时,结合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一个月认罪认错、悔罪服法、遵守监规所纪、加减刑期、掌握劳动技能情况和刑满释放后可能遇到的生活困难、家庭变化、社会交往以及回归社会后为内容的评估档案,向基层司法所和乡镇安置帮教组织以及区各职能部门提出“管控帮教”意见书,切实增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

    依托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系统网建成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监所、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组织与监所建立起信息沟通机制,实时对服刑人员进行核实,实现安置帮教组织、监所和有关部门同步掌握服刑在教人员真实信息。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定期走访、记录辖区内帮教对象接回、交接、见面、管控、帮教、帮扶等情况,落实日常监控措施,引导刑满释放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和遵守法律、法规。

    此外,该局还主动联系民政、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落实安置帮扶政策,从就业、劳动技能培训、救助等多渠道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的问题,防止因生活所迫而再次违法犯罪。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刑满释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并在全区实现了全覆盖。为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社会要给予关心、帮助与帮扶。通过区司法局、各乡镇建立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组建社会志愿者帮教队伍,构筑法律援助社会网络等方式,开展技能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进入社会之后谋生就业、自主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区18个过渡性基地累计帮教安置316人,帮扶率达96%。经过创新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平安河北建设做出了有益贡献,为实现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建立了新机制,提供了新保障,该局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始终走在全省的前列。

    辖区各司法所还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帮教优势,积极开展和组建社会志愿者帮教队伍和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开展“结对帮教”、“多助一”帮教、帮扶活动,推进帮教、帮扶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精准化。

    截至目前,全区五年共接受刑满释放人员396人,帮教率100%,安置率96%以上。各司法所都建立了自己的安置帮教基地,为刑满释放人员落实过渡性就业安置提供了保障。此外,民政部门为16名安置帮教对象办理了城乡低保等,确保刑满释放对象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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