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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以来,省内一大批优秀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军营,以三方法律人同一课堂宣讲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省共举办了149场法治讲座,听众达两万多人,深受社会各界好评。“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成为我省法治宣传工作中一张亮丽的名片。
□ 文/图 本报记者 安世乔 张世杰
通讯员 吴志凌
“没听你们的讲座之前,我就像个睁眼瞎,遇到纠纷不知该怎么做,听了你们的讲座,我感到心里亮堂了,法律让我有了主心骨,欢迎你们再来给我们讲课。”这是“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在广宗授课后,一位农村大姐拉着宣讲团成员的手说出的肺腑之言。
2015年底,当看到省妇联统计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数据时,三个活动发起人感到有些吃惊,并由衷感到欣慰。自2015年6月起,短短七个月内,全省300多名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军营、机关,开展了149场宣讲,使两万多人听到了法律的声音,并且取得了较好反响。宣讲团成员用满腔的工作热情、精湛的业务水平打造了一张我省法治宣传的亮丽名片。
■巾帼携手开展法治宣传
2015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在河北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拍卖会上,省女法官协会会长李奋勇、省女检察官协会会长冯志毅、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邓南燕三人邂逅,她们一见如故,并在开创法治宣传公益事业方面产生了共鸣。此时,恰好全国妇联权益部与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中国女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活动在进行中,要求万家联动、送法进家,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以实际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巾帼力量。她们三人的激情被点燃了,自己的想法契合了这一精神要求,同时法治宣讲活动的开展也获得了一个良好契机。随后,她们又联系了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郭丽萍,共同为宣讲活动出谋划策。
几个人抽时间就凑在一起,反复研讨宣讲形式、内容等一系列问题。她们为宣讲活动起了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木兰有约”,意在表现现代女性法律工作者为国分忧、替国担当之义,使宣讲有了灵魂。确定了“木兰有约”的活动宗旨:宣讲团由崇尚法治、精通业务、基层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组成,重点围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各单位、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她们明确了“木兰有约”的标识。
2015年3月,省妇联权益部、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2015年6月,“木兰有约”法治宣传第一讲在大家的精心组织、热情期待中开讲,并且收到了较好的反响。随即,全省各市妇联,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协会积极行动起来,掀起了巾帼普法的热潮。
■“木兰”花开情洒燕赵大地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将女法官、女检察官和女律师聚集在一起,开展持续性统一活动,以相互尊重、信任、包容的心态,进行交流、探讨。在宣讲小组组建方式上,她们力争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三人一组搭配成基本固定形式,形成默契配合;每个宣讲组根据人员资历确定牵头人;在内容选择、课件制作、角色分配上大家协商确定。“大家对讲课都很上心,都是挤自己的业余时间义务去做这些事。去讲课的路上,车里就是工作室,拿上讲稿练一练。就是洗脸刷牙的空隙时间也不忘看上几眼讲义。”冯志毅欣慰地讲述道。
她们在宣讲内容上注重了针对性,针对城市妇女和农村妇女、外来务工妇女和留守妇女等不同层次的法律需求,有的放矢开展法律服务。如针对乡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时有家暴事件发生的情况,宣讲团专程到平山县怀常峪村围绕反家暴法律知识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讲座,让村民们懂得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针对城市妇女对理财比较感兴趣的情况,在廊坊市重点组织开展了“女性理财防骗五计”讲座。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除了借助妇联部门的“妇女讲习所”、“妇女之家”等平台开展外,还积极联系部队、院校、机关,形成多方位宣传。
“军人的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位军人向授课女讲师咨询着。这是“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进军营活动中的一幕。宣讲团就围绕军人的权益保护开展讲座,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对战士们提出的老人赡养、土地承包等问题进行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某部队一位首长反映:个别战士因家务问题影响了训练,通过听“木兰有约”大姐们的宣讲,心里的疙瘩解开了,训练恢复了。
■百余场宣讲传播法治强音
角色对话、现场互动,一系列灵活的宣讲形式,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表达,法治宣讲团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把法治理念传播到了公众心中。河北医科大学将11月份设为“法治宣传与安全教育月”,宣讲团切中了这一主题开展活动,受到学校的欢迎。学校决定长期邀请“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进行法治宣传。
“木兰”花开,花香沁人。石家庄市鹿泉区一位农村妇女说:“法律宣传让我知道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宁晋县一位妇联干部说:“从宣讲团这里讨到了‘锦囊妙计’,学到了工作方法。”省司法厅新入职的年轻干警说:“听了宣讲后,我深刻意识到,从入职起就要严格要求自己,远离职务犯罪。”……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效果。“木兰有约”被省直妇工委授予“省直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集体(项目)”,7名宣讲团成员被授予“省直优秀巾帼志愿者”荣誉称号。宣讲活动也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上对这一活动给予了表扬。2016年1月12日,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中国女律师协会的领导共同听取了河北“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情况汇报,对“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给予充分肯定,称赞法、检、律三家协会新颖的合作方式为构建健康良性互动的法律共同体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模式,并提出在全国推广经验。3月5日,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召开联席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大为对“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给予了肯定。同时,他希望“木兰有约”能进一步做大做优,做成品牌;女法官、女检察官和女律师之间加强协作,努力构建更加紧密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希望更多的女法律工作者加入这个活动,把法治的阳光播撒到燕赵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把群众对法律的期待、对法治的尊崇转化为工作动力,再接再厉,传播法治声音,提升人们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宣讲团成员共同的心声。相信“木兰有约”这支绽放在燕赵大地的法治之花将会更加娇艳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