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岩舒
近年来,广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打造最具公信力法院为重点,着力推进司法公开、基层法庭、“互联网+诉非衔接”等工作,司法为民意识和司法能力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以公开促公正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努力让群众打一个明白官司。”该院刘宏君院长在讲到司法公开工作时总是这样说。
扎实推进立案公开。加强诉讼服务大厅和立案窗口建设,全面公开各类立案信息。印发诉讼指南,通过随案发放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广泛公开审判、执行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信息。设置导诉台,配备专职导诉人员,提供立案指导、查询案件等服务,为群众参加诉讼提供有效帮助。当事人申请立案的,及时告知案件受理情况;对不予受理的案件,依法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2015年,该院共受理案件1846件,结案1678件,自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当场立案率近95%,有效维护了当事人诉权。
扎实推进审判公开。坚持庭审过程公开,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2015年以来,该院依法公开审理各类案件1840件,占审判案件总数的99%,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最大限度地允许和保障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参加旁听。积极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工作,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视频直播,有效扩大了受众范围,直播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151件;坚持庭审程序公开。认真落实合议、回避等制度,积极推进证人、鉴定人出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辩护权;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所有证据均依法公开质证,未经公开质证的证据,不作为裁判认定事实的依据,以程序公开促进审判公正;坚持审判流程公开。实行电脑随机分案,随案告知当事人查询密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凭密码可在互联网平台实时查询合议庭及承办法官情况,送达、开庭、审限变更等重要流程节点等审判流程信息。
扎实推进执行公开。深化执行公开,不仅是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强化执行联动、提高执行成效的有效举措;加强执行流程公开。将执行案件各阶段各环节的信息全部纳入查询范围,方便当事人上网查询执行案件基本信息及进展情况;加强执行威慑。充分发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2015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00余人。通过深化执行公开,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开展,共受理执行案件325件,执结249件,执行标的达3123万元,执结率全市第一。
扎实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一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努力做到“应上尽上”。二是对上网裁判文书中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技术处理,妥善处理好保障公众知情权与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三是切实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在裁判文书中充分阐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的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深入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裁判文书1816篇,上网量和上网率均居前列。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该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他们观摩庭审,参加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0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6件;积极推进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4年,增选人民陪审员50名,目前,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60名。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不断提高参审率,近两年,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在1000件左右,一审陪审率近100%。与此同时,通过设立院长信箱、随案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等方式,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主动加强对外宣传。该院积极组织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增进他们对司法的了解与认同,2015年以来,举办了4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媒体宣传法院先进典型、重点案件和工作动态,着力扩大影响力。在《河北法治报》开辟“法治小故事”专栏,2015年刊登45期法治小故事,以真实的案例,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着力深化基层法庭工作
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广宗县城南北狭长,为方便群众,2014年,该院在原有3个中心法庭的基础上成立了6个乡镇法庭。在人员配备上,由6名通过司法考试,在一线工作二年以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年轻法官担任法庭庭长,按照“1名法官+5名陪审员”的模式进行了配备,切实把法庭建在了基层,建在了群众身边,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基层稳定。
立足乡情,着眼“六项职能”作用的发挥,充分调动法庭人员工作热情,6个法庭结合地域特点,运用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冯家寨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达400多家,本地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冯家寨法庭充分发挥地处基层的优势,就从维护务工人员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发展、规范经济行为出发,不断完善当地劳资关系、维护交易安全和各方权益。
张某和其他几人在冯家寨镇白某开的小工厂打工有两年多了,其他几个工友都及时领到了工资,唯独拖欠了他5000元,眼看着要过年了,回家路费都成问题。为此,张某找到了法院。此案交给了白某工厂所在地的冯家寨人民法庭,接到此案后,法庭庭长刘丰带着工作人员先后赶往工厂和白某家寻找白某。后经走访打听得知,白某平时很少在家住,不是在工厂就是出去跑出租。眼看就到春节,张某急着回家,几乎天天来法庭打听情况,刘丰一边安抚张某,一边通过村干部及白某亲朋好友继续寻找白某,最后终于联系到了白某。起初,白某不愿意来法庭和张某见面,经过法官一番耐心劝解才同意来见张某。双方的见面后,通过开诚布公的谈话,张某情绪逐渐稳定。经过做工作,张某的心结解开了,白某也认识到了自己拖欠工资的不对,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白某先从凑2000元交给张某让其回家过年,余下的3000元在开春后三个月内给清。事情结束后,张某和白某都紧紧握住了刘丰法官的手表示感谢。拿到工资的张某终于踏上了返乡之路,一件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核桃园、东召乡年轻人外出打工居多,导致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多,同时也造成离婚较多,核桃园、东召法庭就从维护、关爱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入手研究法庭的工作模式。
张某与邢某经人介绍结了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邢某一直努力打工挣钱养家。后因邢某在外打工长期生活在外地,无法照顾家庭,双方感情逐渐疏远。农历六月末的一天,已经无法再忍受这种生活压力的张某来到广宗法院核桃园法庭,一来到法庭就诉说她对婚姻的委屈与失望,还表示已经无法再与邢某一起生活,希望法院能够管此事。法官经过了解,感觉到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没有走到破裂的那种程度,只是因为邢某长期外出打工造成沟通少引起了矛盾,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调解让他们多沟通多交流,帮助他们再次建立夫妻感情和幸福生活。法官向张某要来了邢某的电话,并打电话与其沟通。一开始,邢某并不听从法官的解释与劝说,每次接通电话,一听是法院的,便立即挂掉电话。办案法官用固定电话打不通的情况下,还多次用自己的手机给邢某打电话,并且走访了邢某家里有一定威望的长辈,通过长辈们不断与邢某联系。终于,法官这种坚持不懈精神打动了邢某,他也认识到了法官都是为了他家庭的幸福,于是在一个周末回到了家里。为了尽快调解完此事,办案法官牺牲了自己周末休息的时间,两次跑到邢某家中耐心地与邢某交谈,讲解双方的婚姻来之不易,特别教育邢某,虽然挣钱是为了养家,可夫妻也应该多沟通,毕竟多沟通才能了解家庭、关心家庭,维系正常的家庭关系。通过办案法官的劝说,邢某和张某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重新回到了以前的幸福生活。
大平台法庭结合当地土地流转情况较多的现象,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和开展法律帮助,实现了土地流转零纠纷;开发区法庭“四个一”模式建立与企业常态联系,并致力于提升辖区人员的法律素养,取得了初步效果,被《河北法院网》和中院《创新专刊》刊登。
目前,该院6个法庭共调解案件120件,指导民调126件,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取得良好效果。
深入推进“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
形成大调解格局
“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机制,旨在利用法院系统信息化技术优势,通过搭建审判机关与乡(镇、区),行政单位、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互联网信息互通平台,促使各方力量充分履行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职责,积极参与民事、行政类案件的诉前调解,不断提升非诉讼式矛盾调处手段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使各类矛盾纠纷更多地在诉讼前得到及时化解,有效节省审判资源、减少案件诉累,实现网上网下无缝高效对接。
“诉非衔接”工作机构人员通过三种方式开展“诉非衔接”工作。一是利用视频连线,派法官参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调解员现场进行三方联合调解;二是根据案件类别,邀请有关部门或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利用视频与当事人进行一对一调解;三是引导当事人到行政机关、行业组织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
各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过程中需要法院法律支持,只需视频连线法院“诉非衔接”工作机构,由工作人员指派相关法官现场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提供调解便利。
为深入推进“诉非衔接”工作,刘宏君院长积极向县委、县委政法委领导汇报“诉非衔接”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诉非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为“诉非衔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了符合广宗实际的工作方案,召开了由交通局、住建、国土等部门和乡镇(区)共29个部门参加的“诉非衔接”工作动员会,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5年,该院已与19个单位及部门建立了衔接机制,通过“诉非衔接”处理案件167件,其中调解成功38件。
2004年,贾某和孙某经人介绍,结了婚。婚后,二人生育一儿一女,还开了个加工厂,生意做得很红火。有钱后,二人买了两辆车,还盖了2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做生意免不了要迎来送往,孙某的应酬渐渐多了起来,也免不了喝点酒,但是他有个毛病,喝多了喜欢“耍酒疯”,甚至还有几次动手打了贾某。开始,贾某想着丈夫在外面也不容易,一直忍着,但后来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孙某的应酬越来越多,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醉了对妻子拳脚相加,继而发展到有时棍棒相加。一天,孙某又喝了酒,因为一点小事又打了贾某,并且还拿起了刀子。被吓坏的贾某在邻居的劝说下哭着回了娘家,并在娘家住了一个多月,她思前想后,觉得要想过安稳日子只有与孙某离婚。贾某来到广宗县法院,起诉与孙某离婚。了解了贾某要求离婚的缘由一,该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只是因孙某有“耍酒疯”的坏毛病所致,为了不让他们对簿公堂导致矛盾升级,该院将他们的事交给了乡镇予以处理。贾某所在的乡在接到这件事后,安排乡里调解员老刘来处理此事。老刘来到孙某的村子,并没有去找孙某,而是先找到他的父母、长辈、邻居了解其家庭情况和孙某的为人。群众普遍反映,孙某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肯干事,不怕吃苦,但就是有一个毛病:喝了酒喜欢“耍酒疯”。了解情况后,老刘找到孙某,想听听他对贾某的起诉有什么想法。孙某承认喝酒打人的事,但一直说喝酒是为了生意,对于妻子起诉自己离婚并要求分家产的事,他说没有想到,还埋怨妻子不理解他。与孙某沟通后得知其不想离婚,更加坚定了让二人重归于好的信心。之后,老刘又多次到双方家中做工作,并动员双方父母、长辈和代理律师参与到调解中来,使双方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