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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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回2100万欠薪
—— 沧州市“督促履职,帮助农民工愉快过年”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纪实

    □  冯瑞 鲁亚莉

    “拿到了工资,我们终于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了!”在沧州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的监督、帮助下,拿到工资的外来务工人员王思达激动不已。为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今年1月份,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胜喜批示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针对春节前农民工讨薪这一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促履职,帮助农民工愉快过年”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活动开展期间,沧州市两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积极与当地住建局清欠办及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沟通情况,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同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移送犯罪线索等形式,对上述两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检察监督。截至目前,已为农民工追讨欠薪2100余万元,涉及各类务工人员580余人,并督促、帮助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关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保证金、支付承诺以及企业黑名单等制度。

    工作中,沧州市两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对住建局清欠办及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调查走访,调取执法档案、执法卷宗、登记台账等,了解两部门对相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情况,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调取相关当事人向上述两部门就工资拖欠问题的举报(投诉)受理及处理台账、执法卷宗、档案,检查其处理及结案情况,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注重督促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对于涉及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政检察部门采取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住建局及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检察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16份。如青县检察院向本县住建局清欠办及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执法单位协调相关企业向有关农民工核发欠薪177万余元;新华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督促在建项目完善手续,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注重督促移送犯罪线索。对在履职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形成监督合力。如河间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劳务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随即向河间市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人社局就该公司涉嫌犯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河间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并向检察机关回复。

    协调建立诉讼快速通道。及时与审判机关沟通协调,对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督促其快速受理,快速裁判,并建议减免有关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尽力减少其诉累。同时,协助人社局、住建局、信访局做好农民工的安抚工作,释法说理,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对已做处理的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进行梳理。通过摸排梳理,自2015年以来,仅任丘、泊头、东光、盐山住建、人社两部门就受理讨薪投诉337件,涉及农民工680余人,欠薪总额1978.5万元。其中绝大部分已由上述两部门协调解决;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5件;另有9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这一工作的开展,使检察机关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与处理情况了然于胸,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和态度亦有了较全面的掌握,为检察机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常态化检察监督创造了条件。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辟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同时,全市行政检察部门以此为契机,与住建局及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建立起了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帮助农民工维权等长效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顺利解决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和依法行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威得以进一步彰显,行政检察监督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得以充分印证,社会认知度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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