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说其特殊是因为执行的并非财物,而是孩子的抚养权。
张某(女)与赵某(男)离婚,法院判决他们5岁的儿子随张某生活,然而判决生效后,赵某以探视为名将儿子接走后一去不归,不知去向,张某无奈申请执行。然而,对孩子抚养权的执行难度远远超过对具体财产的执行,由于赵某故意躲藏,执行法官费尽周折,多方查找也没有结果。迟迟见不到儿子,远在北京工作的张某心急如焚,经常驱车到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向法官哭诉自己的思子之情。
执行法官一边安抚张某,一边加紧对赵某行踪的查找。2016年春节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到赵某家中蹲守,依旧一无所获。赵某故意躲避执行,具有明显抗拒执行的行为。经研究,执行局决定以拒执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赵某父亲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并试图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执行法官严肃地向赵某的父亲讲清法律规定,让其赶快与赵某联系,将孩子送回黄骅。
2月28日,适逢周日,赵某从南方赶回黄骅。执行法官立刻与张某联系,得知孩子就要回到身边的消息,张某迫不及待地要求执行法官立即主持交接。考虑到远在北京的张某对孩子的思念之情,执行法官放弃休息时间,让当事人双方当日赶到黄骅法院,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同意不再追究赵某拒执的法律责任,赵某将孩子送到了张某的面前。
抱着一年多未曾谋面的儿子,张某放声大哭,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刘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