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赵昕)近年来,唐山市公安局不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大力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此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3月1日召开的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重点推介了该局的经验。
构建记录多元模式,解决“怎么记”。唐山市公安机关在文字、音像记录方式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出了传统+创新的多种记录形式,重点有:接待登记记录。制发统一制式的《报警案件登记簿》,实现对每起警情的无遗漏记载。警情处置记录。为每个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的值班室都安装了摄像头和录音电话,为每名民警都配发了执法记录仪,保障了对源头处置过程的实时记录。办事服务记录。全市户籍、车管、出入境、行政审批等服务窗口也安装使用了摄像头和评价器,各窗口单位服务“满意率”达到97%。办案场所记录。该局建设了规范的执法办案中心,每间询问室都安装了广角和特写摄像头,能够对询问过程做到360度无死角记录,提升了笔录材料的证据效力。
创新记录运行机制,解决“怎么管”。源头记录分类化。该局将执法办案系统与110勤务指挥平台对接,对全部报警分类核查,滤除非案件警情,做到了笔笔有宗,一个也不少。审核记录实时化。该局规定所有行政案件必须“证据网上展示,审核网上进行”,通过执法办案系统查阅电子卷宗相关记录后,采取电子签名的方式决定是否通过。结果记录公开化。该局建立了“执法公开办事大厅”和“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对2015年作出的814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103份行政复议决定书经过隐私处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倒逼了民警规范执法的养成。视频记录同步化。搭建可视化监督管理平台,与执法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使每起案件涉及的“六必录”音像资料均能存储到案件编号名下,构建了执法办案的“黑匣子”。
强化记录结果运用,解决“怎么用”。该局注重在记录的使用上下功夫,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行政许可记录应用“A+B”,在服务上求满意,A就是群众仅需递交证件材料,越简越好;B就是审批部门通过高清拍摄仪实现记录的电子转化,越快越好。警情处置记录应用“点对点”,在管理上求创新,针对接处警中极易出现的现场情况复杂多变的难题,探索试行了4G图传系统,民警利用携带的移动终端,通过4G信号将处警过程音视频画面实时上传到指挥中心大屏,实现了接处警调度指挥从以往的“语音式对讲”到现在的“直播式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