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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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陈彦林、李兰琴、丁梦玲:

    关于王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2013)正执字第00013-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丁梦玲位于正定县正定镇华安西路37号正华花园9号楼B单元202室房地产及车库一处,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通知及领取拍卖通知书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91号,东配楼308室,联系电话:0311-85187361、85187095)选取拍卖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2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上述地址领取拍卖通知书,逾期未到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孟艳彬、褚秀芬:

    董清华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5)藳民初字第0080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等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向你送达本院(2016)冀0109执7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陈伟:

    本院受理原告姚聚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么鹏、刘建良:

    本院受理原告姚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闫利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官号为076343,特此声明。

    赵国华不慎将工作证丢失,警号为005195,特此声明。

    刘萍不慎将工作证丢失,警号为005194,特此声明。

    赵占强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证号为103011120110656,特此声明。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信息工程学部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刘倚臣不慎将学生证丢失,学号为2012512853,特此声明。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信息工程学部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张康康不慎将学生证丢失,学号为2012512899,特此声明。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信息工程学部2012级网络工程专业学生肖喆不慎将学生证丢失,学号为2012512886,特此声明。

    无极县东门营加油站(普通合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开户许可证丢失,证号为J1210013968701,声明作废。

    王春友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58305,特此声明。

    王景勋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82190,声明作废。

    夏长江不慎将记者证丢失,记者证号为G13006755000010,特此声明。

    曹鹏飞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7128,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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