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周玉泓)卢龙县刘家营乡薛庄村薛付与邻居王任同时翻盖新房,在盖房过程中,因房子高度和宽度问题屡次发生摩擦。专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振民了解情况后,多次带领十户调解员到双方家中劝说调解,最终两家达成协议:薛付改掉多出的房檐。自此,两家和睦相处。在刘家营乡,像王振民这样的专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共有13个。
2015年5月,该县司法局在刘家营乡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试点工作,负责登记、调处村里的矛盾纠纷,并于每月的上站日统一到乡司法所参加矛盾纠纷分析会。全乡15个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4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13名。
为调动专职村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该县不断强化基础保障工作,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待遇问题,专职村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享受村主任工资80%的待遇,并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对专职村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包括上站情况、调解情况、排查情况、案卷制作等方面,对考核优秀的民调主任上浮相应的工资标准,对考核不合格的民调主任建议村委会进行调换。
该县还制定了《卢龙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根据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性质、大小、复杂程度等分类确定补贴数额。目前,已为刘家营乡人民调解员发放补贴5000多元。
据统计,到2016年初,刘家营乡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01件,其中,经专职村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达78件,调解成功73件,调解成功率为93.5%,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