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6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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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中院出台“两个意见”保发展

    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公凯欣)记者2月15日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更好地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秦皇岛中院出台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为“全面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得到秦皇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十三五规划实施若干意见,准确把握秦皇岛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一都三区一枢纽”的功能定位和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开放兴市、文明铸市”的战略定位,重点围绕“五做”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即:围绕生态环境做优,围绕传统产业做强,围绕开放发展做大,围绕文明司法做美,围绕服务民生做好。

    服务保障法治秦皇岛建设意见,涵盖了保障服务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建设以及健全完善保障和服务法治秦皇岛建设的公正司法机制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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