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李婉)记者1月28日从秦皇岛市政法委了解到,该市自2015年6月30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截至12月31日,全市公安系统立刑事案件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行政拘留18案24人;检察系统自侦部门立刑事案件2案4人,批准逮捕3案5人,审查起诉8案13人;法院系统审理7案14人,其中生效判决2案4人。
此次专项行动,以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为重点,主要打击向大气、水域、土地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部位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两级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公检联合出现场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对现场取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市公安局与市环保局建立“一对一”联络员制度,由市环保局指定市环保监测站站长为总联络员,明确重大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全部由市级环保部门监测。检察机关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法院系统侧重审判工作专业化,在审限范围内坚持快审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