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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芳 郝志红 张顺兴
临城县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年获评全省检察系统“十佳侦查卷宗”、“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建议”、“十佳公诉案例”、“全省反贪精品案件”、“全省反渎优秀案例”;201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连续两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探索创新涉案财物二维码跨部门规范管理的经验做法,受到了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邢台市委书记张古江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明杰等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临城县检察院全院干警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志刚的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以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树立检察新理念,创新工作新机制,突出查办职务犯罪,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一方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规范司法扎实推进
规范司法行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影响着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伊始,临城县检察院党组就要求全体干警,从每一个司法岗位、司法环节、司法言行、司法文书制作及填写、送达等都要养成规范的习惯,学习规范、执行规范、监督规范,把规范司法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全过程。省检察院新近下发的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度办案质量评查情况通报中显示,全省评出侦查监督案件优秀4件、公诉案件优秀2件,其中临城县检察院各占1件。
规定动作稳步推进。一是明确目标要求。临城县检察院把专项整治工作与邢台市检察院部署的“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同步推进,教育引导干警树牢规范司法理念,增强依法履职、规范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深学细学规范。要求干警在通读《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岗位职责精读有关内容,切实将各个岗位的权力义务、职能职责、操作流程等学深、学透、学懂,并由政治处适时抽查考核。三是强化学习效果。要求各个内设机构之间每月要有两次以上的横向交流,借助最高检配套下发的《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学程》,把相关的程序、权限、时限、流转、衔接等刚性要求融入其中,努力使干警养成规范司法的习惯常态和履职自觉。通过系统的学习,既增强了规范司法意识,又提升了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案件评查真查实纠。一是专职评查员作风硬,业务精。确定两名业务精、工作实、作风硬的院领导和专职检委会委员担任专职评查员,对录入评查系统的164件已办结案件进行评查,在邢台市检察院2015年10月份通报中位列全市第二名。二是评查不留死角不漏细节。坚持案件质量和评查质量“双注重”,逐页查阅卷宗,严格细致审查,突出问题导向。三是整改不走过场。对评查出来的问题,不护短,不回避,逐一通报给业务科室和具体承办人,追踪督办,限期整改,并将不规范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员记录在案,严肃问责,坚决防止“边改边犯”,确保整改效果。在2015年8月邢台全市公诉案件质量评查中,临城县检察院自查情况名列第一,交叉评查情况名列第二,公诉案件质量名列第一,受到市检察院通报表扬。此外,临城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示范典型在省级以上推广宣传稿件占邢台全市检察机关三分之一强。
■机制创新永无止境
涉案财物实现二维码电子信息管理,是临城县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机制的探索和创新。在邢台市检察院指导下,他们牵头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在全省政法系统率先对涉案财物全部实现二维码统一管理。
扭住节点,用科技手段管理涉案财物。涉案财物管理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落实中央及最高检关于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要求,临城县检察院依托科技强检,积极探索涉案财物用条形码科技手段管理。2015年6月,邢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邢伟到该院调研时,提出了涉案财物管理电子信息由条形码向二维码升级,随案移送实现跨部门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此,该院开始尝试将涉案财物二维码电子信息管理机制纳入公检法整个诉讼活动之中。
全力推进,争取党委支持和公安、法院配合。为加强涉案财物在公、检、法机关办案流程中的实时监控,彰显法律监督职责,临城县检察院在县委书记宋向党以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辰的大力支持下,起草了《关于实行涉案财物二维码统一管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经县委政法委研究通过,于2015年8月18日正式实施。9月17日,临城县委政法委在县检察院召开涉案财物二维码管理工作推进会,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路建安专程出席会议,提出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要求。
规范运行,涉案财物管理实现跨部门全程一码。《规定》明确了对涉案财物的登记、保管、移送等管理程序和操作要求,对涉案财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特征和办案人、保管人、移送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二维码扫描技术软件形成电子信息,逐案逐物建立明细账,一案一档,一物一码,账、码、物相符,随案随物流转。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案件审理直至判决生效,统一使用一个二维码,并将涉案财物二维码识别信息作为案件移送的必要程序,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控。
明确责任,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移送无缝对接。为卡死责任,临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接受、管理和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在各部门内部监督方面,实行涉案财物执行、监管、问责相分离,办案部门负责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处理,案管部门负责涉案财物的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责任查处和追究。通过严格落实涉案财物管理责任制,最大限度规避涉案财物损毁、调包、丢失以及办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监督落实,涉案财物全部实现二维码统一管理。临城县检察院现已对涉及涉案财物的18件案件应用了二维码管理,录入涉案财物信息30种57项,对16.1万余元案款进行了监管。该项工作得到邢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邢伟和临城县委书记宋向党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简报也先后对此做法进行了推广。特别是2015年11月17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在临城县检察院调研时,专门观摩了涉案财物二维码管理演示,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涉案财物管理是规范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临城县检察院与公、法联动,通过二维码实行跨部门全程规范管理涉案财物,十分符合中央文件精神、符合最高检文件要求,是管理机制的创新。
■科技强检重在应用
科技强检是助推检察机关深入反腐倡廉和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临城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加大科技设备投入,高度重视科技在办案、办公中的应用,有效推动了反腐倡廉等各项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争取支持,依规运作。面对新预算法的实施,临城县检察院及早谋划,积极协调,争取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院科技强检工作专题报告,先后建议县政府将科技强检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调整预算,追加了科技强检专项资金。其间,该院先后分四期,以公开招标、竞争性洽谈等方式,对各项科技强检工程进行了招投标,既保证了建设进度,又确保了程序规范、依法合规。
科学规划,强力推进。按照“体现先进性、突出实用性”原则,临城县检察院如期完成了办案工作区的升级改造,并建成了包括电子数据分析室、手机检验分析室、文件检验室、电子账目分析室、职务犯罪信息查询平台、侦查指挥中心等在内的科技强检工程,配齐配高各类侦查技术装备41台套,其中职务犯罪信息查询平台已与邢台市检察院联网对接, 并自建了与本县公安、卫生、工商、环保等8个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的互联平台。
强化培训,注重实战。临城县检察院坚持应用培训紧贴实战需要,采取专人培养、以战代训等措施,直接培训一线办案人员,将技术服务和应用需求紧密结合,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他们迄今已组织业务部门应用培训120余人次,2名干警分别参加了最高检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1名干警取得心理咨询师资质,初步实现了一线干警单兵装备人人熟练掌握,相关专业技能深度应用。截至目前,临城县检察院已运用平台查询案件信息60余次,为职务犯罪案件的顺利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据介绍,该院将以业务部门为主导,实行科技装备“逐案应用”的硬性规定,逐步实现科技应用由“倒逼”到“自觉”的转变。
■更新理念主动服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也是全省“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对此,临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志刚和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深刻学习领会,以检察新理念为引领,自觉为全县发展大局着想,通过司法办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地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检察工作“活力”的新理念,自觉融入全县大局。临城县检察院为优化发展环境,先后查处了在申报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环保领域中,不给好处不上报技改项目,刁难企业、收受贿赂的县工信局原局长齐某;查处了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储备粮资金重大损失的县粮食局原副书记兼城关国有粮站主任马某,净化了政治生态,提升了廉洁意识和行政效能,为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司法保障。
牢固树立保障民生是检察工作“天职”的新理念,倾力维护群众福祉。一方面,密切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该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支农惠农资金较多的县情,他们依法查办了在申报农业项目中贪污扶贫资金82万元、收受施工方贿赂2万元的某乡原副乡长兼村党支部书记王某,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对10起制售假药和含毒食品的犯罪,依法予以了严查,有力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另一方面,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借力“两法”衔接平台,该院先后对两家非法镀铬生产、随意排放污水的企业,督促环保部门履行职责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运用检察建议配合县政府对岐山湖库区因养殖泛滥导致的水体污染事件进行了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了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不断彰显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为。
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灵魂”的新理念,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在诉讼监督中,临城县检察院坚守公正底线,坚持对一起量刑畸轻、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提起抗诉,历时三年,历经三审,终使该案杨某由缓刑改判为10年有期徒刑;通过在庭审中发现的被告人假立功证据,成功查办了一起公安民警睢某滥用职权案件;对向法庭提供虚假证明、妄图帮助涉嫌强奸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追究的陈某,该院及时补充侦查,揭露事实真相,使其因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牢固树立检务公开是检察工作“品牌”的新理念,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临城县检察院已建成了功能齐全的检务公开大厅和官网、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客户端的“五位一体”公开平台,社会舆论影响力与日俱增,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探索实施了案件审查环节律师介入机制,对几类特定案件邀请律师介入司法审查,公开听证,亮事实、晒证据,增强案件决策的公正性,迄今该院已对8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启用了该机制。此外,他们还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扎实开展“五进五服务”、“检察开放日”和“举报宣传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了检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牢固树立规范司法是检察工作“生命”的新理念,打造过硬职业素养。为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临城县检察院持之以恒地抓经常、抓长期,构建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用检务公开促规范,制度创新带规范,刚性追究逼规范,职业养成育规范,科技增量助规范,自觉做到查办案件、诉讼监督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忠诚可靠、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本版图片由刘英广、孙晓蕾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