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永明 曲婉婉)自2015年12月1日起,廊坊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烟花爆竹百日整治行动,围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销售、非法燃放、非标准产品”六个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与打击整治。到目前,该市共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32起,刑事案件10起,查处非法储存窝点13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6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508件。
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整治行动中来,该局制作了30万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材料,各县级公安局也自行印制8万余份,通过派出所全部发放到乡镇街道、村街和居民小区,并在各单元门口广泛张贴,通过学校幼儿园发放到每一个家庭。同时,协调电视台滚动播放禁放规定和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方式,在重点村街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政策规定,并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案件线索。
此外,该局加强道路检查,指导环京4个检查站落实日常勤务,环京六县(市、区)在进京主要路口设立临时卡点,按照“逢疑必查、逢患必除”的原则,对进京的货车、面包车重点检查,并协调交警、巡警依托公路巡警中队、警务服务站、综合岗亭,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严查无证非法运输,严查烟花爆竹与其他货品混装运输、逃避检查遮盖、伪装运输等违规行为,严查超标、超限、非法、伪劣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