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晓哲
2015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局面对撤市设区新形势,以“创业创新创优、真干实干快干、争先领先率先”的新鹿泉精神为引领,按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总要求,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找短板查不足,定标准促规范,主动上位,积极作为,大力做好“育民、护民、亲民、安民”四篇大文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质增效创新路,规范服务谱新篇,各项工作跃上了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环境。
育民篇:营造全民遵法守法新风尚,教育内化为自觉行动
鹿泉区司法局按照“建设法治鹿泉”的新要求,实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与重大教育节点相结合、大众化的宣传教育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的普法新模式,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新风尚。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顺利通过普法督查抽检,受到省市检查组好评。深化“法治八建”创建活动,在农村街道制作喷绘法治墙画,使村民抬头见法。在鹿泉电视台开办《以案说法》栏目,以法释理。在鹿泉广播电台开播《律师讲法》栏目,免费热线答疑。普法办官方实名微博发文2961篇,扩大了法治教育的影响力。鹿泉区共组织各种法治讲座、培训、普法宣传等97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7万余人次,为创建法治鹿泉、平安鹿泉、和谐鹿泉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护民篇:构建覆盖城乡风险防范新体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机制,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区45个政府部门、13个乡镇、216个村(居)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织密调解网络,共选配民调员1954名,建立村(居)调委会216个,企业调委会68个,规范成立了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成立了3个个人调解室,并将调解组织延伸到各个领域。13个乡镇160名民调主任配备了“民调通”信息化系统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2015年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3397起,调解成功3369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全省首个司法公众开放日,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局职能的公众知晓率。
亲民篇:提供集群型法律服务新模式,感知法律的公平正义
以强化法律服务为抓手,努力构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便捷、保障有力的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业务上龙头聚首,管理上集约服务,对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实现了受理、解答、办理、汇总、研判和跟踪问效的一条龙、一站式法律服务。2015年以来共接待来电咨询8646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48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6500余件次。公证部门实行了工作日延时和非工作日预约服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292件,办理援助公证37件,为行动不便的群众延时预约服务340多人次,上门服务145件。参加各类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事项信访听证会、调度会54场次,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司法部在全省唯一的县级示范联系点,不断降低援助门槛,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1件,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
安民篇:完善网格化管理帮扶新机制,使特殊群体感受社会温暖
创新管理方式,加大对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力度,全力构建党政统领,相关部门、社团组织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特殊人群管理新格局。完善科技管控,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六位一体”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实现对特殊人群的无缝隙监管。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严密办案程序,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三网合一。与法院、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检查,增强监管力度。同时,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利用阳光驿站和18家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置帮教对象181人、社区矫正对象3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