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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 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对于邪教主来说,创立邪教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敛财。邪教“科学教派”教主哈伯德曾说:“在今天,你要想成为百万富翁,就得去创立你自己的宗教。”“赚钱,赚更多的钱。不要问用什么方法和为什么,赚钱就是目的。”可见,对于邪教组织敛财,大家可能都不会感到意外,但若说起邪教主的“生财”手段,则各有各的招。本文对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几种邪教进行了归纳分析,总结出了十类“生财术”。
要求信徒捐献财产,无偿拥有信徒劳动
“美国大卫教”规定,信徒须将薪金、存款全部交由教主处理,而且信徒只能过清苦的生活;“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的教规规定:教徒必须将全部财物献给教主;“太阳圣殿教”开办“新生命学校”,鼓吹放弃物质享受和私有财产,以达到更高的思想境界,教主要求信徒缴纳巨额的会费,以表忠心。
以心理咨询、精神治疗的名义大肆敛财
“科学教派”教主哈伯德鼓吹其通灵术是一门最先进的心灵科学,能完全治愈所有的非器质性精神疾病和所有器质性身心疾病,为此设立了名目繁多的收费。如听一堂“清除课”(入教入门课)需付费3800多美元,而要达到最高的等级则要付14000多美元,普通人接受“通往开悟之桥”的八步训练,收费高达20万到40万美元。
利用所谓的“超能力治病”骗敛钱财
日本邪教“法之华三法行”头目福永自称是“继释迦牟尼、基督之后的最后一位人类拯救者”,是日本惟一能听到“天声”的“天声传递者”。他的“脚底诊断法”可明查人类疾病,只要交纳“入会费”并购买教材,参加他的“法华三法行自我启示研讨会”,按他的教诲“修行”,就能“百病尽除,身心健康,家庭平安”。据报道,福永及其组织迄今利用此法已从3万多人手中暴敛了610多亿日元的巨额不义之财。
举办活动收取巨额费用
组织巨型婚礼是“统一教”教主文鲜明的独家发明。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统一教”就指定几十对、几百对陌生人成为配偶,在文鲜明的主持下结婚。1992年8月25日,来自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4万多名新人,聚集当时的汉城(今首尔),接受文鲜明的祝福。他们手持对方的照片来汉城寻找并不相识的“心上人”,会面后举行婚礼。为了这些婚礼,他们要上缴教会数百至数千美元的费用。1997年,“统一教”又在美国举行了十多万人参加的超级巨型集体婚礼。
开设网络公司
邪教“天堂之门”被称为“网络邪教”,其成立了“更高源泉”的电脑网络网页设计公司,该公司以它的价格远较其他同行低廉而赢得大量客户,由此财源滚滚。并借机正式报出“天堂之门”互联网网页,大肆宣传该教派的教义,以便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士参与其邪教活动。如今,网络已成为各个邪教传教和敛财的最重要阵地之一。
投资企业,向企业渗透
“科学教派”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在国际上走“经济传教”的路子,通过经济投资形式向企业渗透,控制企业,把企业变成传教和与当地政府对抗的基地。据统计,1987年“统一教”在全球范围也拥有企业150余个,资产超过数十亿美元,经营领域几乎涉及所有经济部门。
乞讨
邪教“上帝之子”教规规定,每个信徒都必须乞讨。每一成员都必须把乞讨来的钱统统上交。他们乞讨的口头禅是“我们为一个青年基督救济会募捐乞讨。”每一个成员都要完成一天的乞讨数目。在德国,“上帝之子”规定信徒每天必须乞讨50马克;在美国,信徒每天的乞讨数目是40美元。
情爱钓鱼
邪教“上帝之子”教主伯格1976年推出所谓“调情钓鱼法”,让一些女性组成所谓的“爱情之家”,以肉体去引诱异性,以此索要钱款,筹募经费,其收入全部上交伯格。伯格要求每个做丈夫的男信徒宽容其妻子,使女性成为教派“共同的财产”。男信徒则通过同样的行为使一些单纯幼稚的年轻女士“上钩”,创造“鱼儿”。据“上帝之子”内部资料统计,开始“钓鱼”只几个月,男性主顾就达到5155人,其中工业家1700人,公务员1300人,大学生459人,商界人士230人,记者85人。
走私武器,制贩毒品
1993年,邪教“太阳圣殿教”教主茹雷在澳大利亚等地购买枪支、子弹、地雷等军火,再走私到发展中国家,并把挣到的钱通过购买欧洲、加拿大的房产而合法化。科学教派精神治疗的必备灵药,一剂量需3000法郎的所谓“PP维生素”其实是一种弱性毒品,长期服用,会使人精神萎靡,心力衰竭。奥姆真理教用一种“黄色液体”的毒品麻醉教徒神经,进行精神摧残,致使许多人中毒死亡。
政治、利益集团的资助
一些国家抓住邪教惟利是图的本质,通过提供经济支持,壮大其组织,达到随时利用的目的。
可以说,经济利益是催生邪教的主要动力。邪教主疯狂骗敛钱财,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
首先,邪教敛钱后的迅猛发展使邪教骨干分子职业化成为可能,而职业化的邪教骨干分子又极有可能成为新邪教的创始人。“母邪教”孳生“子邪教”,“子邪教”孳生“孙邪教”,邪教的滋生蔓延速度之快,数量之多,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使这一社会毒瘤迅速膨胀。
其次,邪教之敛财,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邪教向企业渗透、投资和控制企业的直接经济目的有两个:第一,转移资金。把企业作为其洗钱的工具。第二,获得更稳定、更多的经济来源。而作为法人的企业一旦成为邪教组织发展的载体,则生存和发展无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利益、人身安全更无法保障。对于普通邪教信徒来说,其不仅耗空了钱财,甚至危及到了生命。
再次,邪教敛钱所得的巨大收入,成为反社会、反人类活动的经济支柱,邪教经济实力越强,报复社会、制造恐怖事件的破坏性越大,社会为防范和处置邪教事件付出的代价也就越惨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邪教主们惟利是图的本质,还直接导致邪教组织成为一些政治、利益集团操纵和利用的有力工具,他们通过提供或许诺提供经济资助,操纵和利用邪教,在国际社会制造事端,使邪教异化为供其役使的干涉国际事务和他国内政的忠实走狗。
综上所述,邪教之敛财,对社会危害之大,实乃世界之公敌,全人类之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