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一起民转刑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南和县闫里乡段村村民张某与同村王某的妹妹因婚恋问题结怨,两家经常发生口角。2015年5月9日,王某与张某在邻居家碰面,继而双方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王某气不过,回到家中拿了把菜刀将张某的后背和右肩处各砍一刀。经鉴定,张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随即,王某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王某的母亲万般无奈之下来到南和县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寻求帮助。经了解,王某家庭拮据,本人有语言障碍,自幼没有父亲,难以承担对方要求的高额赔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任丽珍了解案情后,认为这是一起民转刑案件,及时为王某办理了援助手续,积极收集证据,并就民事赔偿部分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其思想工作。
庭审时,法律援助律师依法为王某辩护。最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出具谅解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王某缓刑。至此,这起民转刑案件通过法律援助圆满结案,起到了有效降低社会矛盾的效果。
刘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