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金生 韩晓萍
2015年,邯郸市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法治建设,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政府立法水平
邯郸市科学拟定立法计划,强化立法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机制,组织《立法法》和立法技术规范的培训,把立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向市人大提请地方性法规1件,制定政府规章4件,规范性文件76件。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37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政府报请的规范性文件181件。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保留政府规章66件,废止3件;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52件,废止96件,修改12件。
坚持科学决策,基本建成法律顾问网络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邯郸市制定了《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此外,去年邯郸市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重大合同、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复杂案件论证共100余次。19个县(市、区)政府全部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市政府40个部门和县(市、区)576个基层执法部门和乡镇聘请1500余名律师、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乡全覆盖。
强化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邯郸市全力推进“四清单一目录”制度,落实“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分批将134项工商登记前置许可调整为后置事项;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全市共发放“一照一码”执照16656个,其中新设立11204个;取消、调整市本级7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监督1项、内部审批35项、其他事项16项,取消8项,下放1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认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了年审、年检、培训等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收费项目,实行“一站式”收费,将中介机构信用与企业信用体系相衔接;在涉县试行“行政审批局”模式,探索行政许可统一办理模式。
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县级推行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同时,邯郸市制定《邯郸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了过错追究的行为种类,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赔偿、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的67种行政违法行为予以分类,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纳入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各部门建立了“两库一清单”,切实促进了行政执法公正。
着力化解矛盾,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2015年,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3件,做出复议决定88件,其中维持53件,撤销8件,确认违法4件,终止8件,驳回9件,不予受理5件,责令履行1件。其他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1件,做出复议决定393件,其中维持241件,撤销69件,变更2件,终止42件,驳回9件,不予受理15件,责令履行3件,调解结案24件。同时,邯郸市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去年全市行政应诉案件56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5件,实际出庭107件,出庭应诉率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