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小林
通讯员 李云峰
1日11日,平乡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李某,前往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手续。
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信息后,系统自动弹出“主要人员预警信息”告知信息,显示李某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工作人员发现,告知单分别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为,被执行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未履法院生效判决偿债义务。
“你暂时不能担任公司法人,所以无法办理变更业务。”工作人员依法限制李某担任公司法人,并向企业出具了《申请人告知单》。
全市近千人列入 “ 黑名单 ”
工商人员介绍,目前市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升级了企业登记功能,实现了在企业申请办理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登记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拦截、自动弹出警示窗口,提示限制原因,并自动生成《申请人告知单》。
“无论本市还是外地的公民,只要进入‘黑名单’,在邢台就不得担任任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说,截至2015年底,邢台全市有994人(次)企业负责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7386户(次)企业被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2家企业被列入典型经营异常名录,已限制38名“老赖”再担任公司法人。
“ 老赖 ” 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老赖”知错改了,如何能够恢复诚信公民的身份?工作人员介绍,“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邢台市工商部门正在探索更广泛的信息交换共享工作,今后争取还将把经营异常名录数据推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推动联合惩戒“老赖”,加大对各领域失信行为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据悉,随着国家38部委联合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合作备忘录达成的意见,各部门将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共享监管信息和数据,以进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