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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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今年10月我省检察机关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364人

    本报讯 (古孟冬)全省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研讨会日前在定州召开。会议就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适用条件、帮教措施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从理论研究角度提出了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建议,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商讨了解决办法。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庆平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周庆平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要积极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注重与相关制度的衔接配合,注重附条件不起诉的社会效果,注重加强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内外监督,扎扎实实把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做细致、做精致、做极致,努力为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根据这一规定,我省检察机关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高度重视,大力推动。自2013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附条件不起诉364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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